南京公积金提取额度(南京公积金提取)(2)
时间:2023-11-08 14:49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3、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: (1)处理条件: 1)职工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购买预售商品房的,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; 2)职工与其父母(子女)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,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; 3)职工与父母、子女以外的人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,只能有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; 4)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产权住房的职工,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,购房地点不是职工(配偶)工作地或住所地的,不予提取; 5)如果员工购买第三个或m 1)柜台办理。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,携带上述材料到主城区任意一家缴存银行网点(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-常见问题-提取类)提出申请;在江宁、浦口、六合、溧水、高淳缴存的职工,携带上述材料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提出申请。 2)在线处理。在南京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,可在该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申请,需要根据以上材料填写相关申请信息。 (4)提款期:自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。 (5)支取金额:出票人的总支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支出。提取资金,转到员工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上。 (6)办理时限:手续齐全,柜面取款1个工作日内审批,网上取款即时审批。 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